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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水利机构地方各级政府主管水行政的任务和职责范围

2022/07/16321 作者:佚名
导读:作为地方各级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其任务和职责范围主要是: ①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水利工作的法规、政策,接受本地区政府的领导和接受上级水利部门的业务指导。起草或制定水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实施水行政执法。 ②编制并实施本地区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③负责本地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监测、调查评价和保护。 ④主管本地区河道、水库、湖泊

作为地方各级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其任务和职责范围主要是:

①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水利工作的法规、政策,接受本地区政府的领导和接受上级水利部门的业务指导。起草或制定水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实施水行政执法。

②编制并实施本地区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③负责本地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监测、调查评价和保护。

④主管本地区河道、水库、湖泊水事。

⑤负责本地区水工程管理、水利基本建设和质量监督、监理工作。

⑥主管本地区防汛抗旱、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工作。

⑦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⑧负责本地区水文工作的行业管理。

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

⑩主管本地区水利科技、教育、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广工作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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