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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32 作者:佚名
导读:   一、行政股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联络、督查、国安、会务、档案、机要、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提案议案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接待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宣传工作计划和新闻报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会计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统计和资金(资产)管

   一、行政股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联络、督查、国安、会务、档案、机要、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提案议案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接待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宣传工作计划和新闻报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会计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统计和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各项规费的收支管理;负责市级各项住建专项资金、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人事工资、社会保障、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干部考核、考评和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住房、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等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组织住房、建设企业管理人员上岗培训。

(二)政策法规股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和咨询解释,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培训、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和普法等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房屋征收机构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信访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市建筑业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建筑制品企事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塔机拆装、商品混凝土及建设监理单位、工程招标咨询单位认证、审批或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年审或申报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发展;负责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和动态监督;受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投诉,组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负责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拟订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等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并督促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和推广新型建筑建材;负责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负责查处全市工程建设及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四)房地产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方案的拟订;负责物业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房屋安全管理措施,指导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管理协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城乡建设管理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与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住宅户型面积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具体承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市及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办理公房出售、职工存量补贴、增量补贴兑现审批;核发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房改房《市场交易准入许可证》;负责市直机关、市及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理住房资金使用、审查和审批手续,监督委托银行办理住房资金存款业务和各种支付业务;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村镇建设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开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监测核算工作;开展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并推广农村房屋通用设计图;指导各类试点村镇的建设及相关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的迁(重)建工作;参与审查全市村镇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实施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负责监督完成年度园林绿化工作目标;负责审核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化用地的比例和布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绿线”管理;监督临时占用绿地审批;审核和报批移伐城市树木、古树名木事项;组织审核城市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和调整规划,组织审核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及竣工验收工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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