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有关建筑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调查研究建筑业的发展方向和应对措施,为政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企业提供指导,推动本市建筑业不断深化改革。
(二)维护本行业及其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传达政府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沟通本行业的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
(三)加强行业管理,配合政府做好行业内企业资质审查,技术等级考评,注册登记等工作。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协调行业内部的竞争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制定行规、行约,依据行规、行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约束业主的不规范行为,并监督执行。
(四)开展信息咨询服务。积极提供有关的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收集和发布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设备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信息。
(五)开展行业内的检查和评比活动。
(六)进行本行业新技术、新工艺、优质产品及技能的鉴定和表彰,并向各级政府部门推荐。
(七)积极开展各种技术、技能、业务培训活动,协助会员单位进行技术、管理人才的开发,不断提高企业的人员素质。
(八)促进交流,发展同相关组织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九)承办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