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安徽省电力公司在巢湖召开巢湖供电机构调整方案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巢湖供电机构调整工作,决定调整巢湖供电机构,成立新的巢湖供电公司,调整庐江等四家县公司委托管理关系,任命了新的巢湖供电公司领导班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巢湖行政区划调整的战略部署,安徽公司强化组织协调,稳妥推进巢湖供电机构调整工作。撤销负责原地级巢湖市区域内电网运营管理的巢湖供电公司,成立负责县级巢湖市区域内电网运营管理的巢湖供电公司,该公司为安徽公司副处级分公司,由合肥供电公司代管。调整后的巢湖供电公司维持原有内设机构不变,负责县级巢湖市区域范围内电网运营和供电服务工作,以及原地级巢湖市区域范围内220千伏及以上电网运营管理工作。
根据与行政区划调整对应的原则,原巢湖供电公司所属的县供电公司成建制划入相应的市供电公司管理,即庐江供电公司由合肥供电公司管理,无为供电公司、和县沈巷供电所由芜湖供电公司管理,含山供电公司、和县供电公司(不含沈巷供电所)由马鞍山供电公司管理。
安徽公司切实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各种稳控措施,认真开展调整方案的研究论证,确保与政府管理有效衔接,保障电力供应;确保涉及划转区域电网安全运行、生产安全和有序经营;确保员工队伍稳定。
根据安排,4月中旬,安徽公司将全面完成巢湖供电机构调整的设备、人员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