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图是不动产地籍的图形部分,地籍图应当能够与地籍册、地籍数据集--起,为不动产管理、税收、规划等提供基础资料。
地籍图比例尺的选择应能满足地籍管理的不同需要。根据我国现状,考虑到城乡土地的价值、用途等的差别,农村地籍图的比例尺比城市地籍图的比例可小一些。即使在同产地区,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比例尺。《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基本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 ,城镇宜采用1: 500,独立工矿和村庄也可采用1: 2000。《地籍测绘规范》规定:城镇地区城区地籍图的比例尺一般采用1: 1000 郊区地籍图的比例尺一般采用1: 2000,复杂地区或特殊需要地区地籍图的比例尺采用1: 500。
地籍图包括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基本地籍图采用分幅形式,分幅方式为矩形或正方形分幅,幅面规格一般为50cm x 50cm。基本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方法相同。
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绘制的,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是土地证书附图的基本图件。宗地图的比例尺有关规程或规范不作统一规定,根据宗地大小及其繁简程度一般选用32开、16开或8开的图纸。
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采用单色成图。
地籍图表示的内容包括地籍要素和必要的地形要素,以地籍要素为主,辅之以与地籍要素有关的地形要素,这样图面负载适量,主次分明,清晰易读。
地籍图应表示的内容包括界址点、界址线、宗地及其编号、街道及其编号、街坊及其编号、土地利用类别永久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街道和街坊的界线行政区划界、平面控制点、地类界保护区界,道路和水域有关地理名称及单位名称和门牌号等。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