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配置
吊顶龙骨系统配有专门的吊装系统,用于吊顶的轻钢龙骨包括承载龙骨、覆面龙骨、吊件、挂件、挂插件、承载龙骨连接件、覆面龙骨连接件、吊筋,主次龙骨为轻钢龙骨。铝板为门式可拆卸龙骨体系,每件面板均可方便拆装和复原。圆管可独立拆卸。吊杆为Φ8mm,吊杆及螺栓表面为化学发黑处理,其防腐性能应高于建筑标准。吊顶龙骨及配件以镀锌钢板(带)做原料(采用冷弯工艺生产的薄壁型钢),采用国标1.5mm厚镀锌钢板(带)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2010),辊压成型,成型截面尺寸为15mm×50mm×15mm。龙骨表面热镀锌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CB/T13912--2002),双面镀锌量达到120
安装形式要求
要求吊顶每块板材与圆管、方通都能单独方便拆卸或开启,拆除或开启时,均不需要连带拆除相邻的板材、固定件、吊顶龙骨及吊挂系统。吊顶悬挂系统应与各设备系统设施等相协调,如有需要,应加设悬挂支承以避免与各设备系统设施相抵触。铝合金平板采用单边旋转的门式可开启方式。
(1)尺寸要求及理化性能要求等,龙骨尺寸偏差应符合如下表的规定。弯曲宽应不小5.0mm,弯曲高应不小于3.0mm。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
长度L |
30~-10 |
||
覆面龙骨断面尺寸 |
宽A |
A≤30 |
±1.0 |
A>30 |
±1.5 |
||
高B |
±0.3 |
||
其他龙骨断面尺寸 |
宽A |
±0.3 |
|
高B |
B≤30 |
±1.5 |
|
B>30 |
±1.0 |
(2)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应不大于下表格的规定。
类别 |
品种 |
检测部位 |
允许偏差/(mm/1000mm) |
墙体 |
横龙骨和竖龙骨 |
侧面 |
0.5 |
底面 |
1.0 |
||
通贯龙骨 |
侧面和底面 |
||
吊顶 |
承载龙骨和覆面龙骨 |
侧面和底面 |
(3)弯曲内角半径用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钢板厚度/mm |
≤0.75 |
≤0.80 |
≤1.00 |
≤1.20 |
≤1.50 |
弯曲内角半径R/mm |
1.25 |
1.50 |
1.75 |
2.00 |
2.25 |
(4)角度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成形角的最短边尺寸 /mm |
允许偏差 |
10~18 |
±1°15' |
>18 |
±1°00' |
(5)表面防锈。采用表面镀锌防锈的配件其镀锌层厚度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表面热浸镀锌后黑色静电粉末喷涂。
项目 |
优等品 |
镀锌层厚度(双面)/ |
120 |
(6)力学性能。墙体及吊顶龙骨组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
类别 |
项目 |
要求 |
|
吊顶 |
静载试验 |
覆面龙骨 |
最大挠度不大于10.00mm 残余变形量不大于2.00mm |
承载龙骨 |
最大挠度不大于5.00mm 残余变形量不大于2.00mm |
(7)吊件和挂件的力学性能符合下表的规定。
名称 |
类别 |
荷载 P/N |
要求 |
吊件 |
上人承载龙骨 |
20000 |
三个试件残余形量平均值不大于2.0mm,最大值不大于2.5mm |
不上人承载龙骨 |
1200 |
||
挂件 |
600 |
挂件两角剖不允许有变形 |
吊顶龙骨系统执行标准
吊顶龙骨应执行的标准为:《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 (GB/T 2518—2008)、《建筑用轻钢龙骨》(GB/T Ⅰ198l一2008)。
外观质量要求是:龙骨外形要平整、棱角清晰、切口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毛刺和变形,镀锌层不许有起皮、起瘤、脱落等缺陷,按规定方法检测时,没有腐蚀、损伤、黑斑、麻点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