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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甲方乙方图书目录

2022/07/16144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哪些用工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para" label-module="para"> 一、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范围包括哪些"para" label-module="para">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单位范围"para" label-module="para"> 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基金会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哪些用工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para" label-module="para">

一、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范围包括哪些"para" label-module="para">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单位范围"para" label-module="para">

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基金会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para" label-module="para">

四、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的用工关系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退休人员只能算个“准劳动者”/1l

五、非法用工,法理不容/16

六、个人承包违法用工,发包组织岂能免责"para" label-module="para">

七、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并无户籍、国别之分/20

八、外企常驻代表机构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24

第二节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能由单位一方说了算,须劳资双方“共决”/27

一、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合法、民主、公示,缺一不可/27

二、规章制度违法,劳动者有合同解除权和赔偿请求权/32

三、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冲突的,适用有利于劳动者的条款/34

第三节 工会和职代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两者性质、地位不同,相互不可替代/35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35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39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人员招聘——劳动关系建立的“前置程序”/45

一、招聘员工不得实施就业歧视/45

二、诚信聘人/49

三、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知情权/50

四、禁止恶意挖人——查验和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54

五、依法招聘一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57

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及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61

一、有劳动合同未必有劳动关系,无劳动合同未必无劳动关系/61

二、建立职工名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64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宽限期/66

四、特殊人员如何订立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68

五、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para" label-module="para">

六、重罚治“顽疾”——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不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5

七、拒绝签合同,炒你没商量/77

八、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可以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80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种类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2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82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胜似“铁饭碗”/85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生效及劳动合同文本持有/98

一、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98

二、劳动合同文本持有及违法责任/100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10l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01

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108

第六节 劳动标准约定不明的处理——事前没约定,事后怎补救/11l

一、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处理/111

二、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的处理/113

三、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有关劳动标准的处理/l15

第七节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规范多多,试用期不是随意期/117

一、试用期的长短有无,不能由用人单位随意确定/117

二、试用期工资有新规,试用期不是廉价期/120

三、违法岂能免责——约定的试用期已履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22

四、试用期不是随意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说明合法理由/124

第八节 培训与服务期/126

一、留人新机制——只有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才能约定服务期/126

二、违约金不能漫天要价/129

三、有关服务期的特别约定优先/133

第九节 保密与竞业限制/135

一、劳动者的忠实义务/135

二、竞业限制有新规/140

第十节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限制/142

第十一节 无效劳动合同——不能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合同/146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146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48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152

一、履行劳动合同不得打折扣/152

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154

三、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160

四、劳动者可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166

五、用人单位变更、合并或者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169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171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一节 好聚又好散——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175

第二节 跳槽没商量——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77

一、辞职,别忘提前打招呼/177

二、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82

第三节 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的特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87

一、过错性辞退/187

二、无过错辞退/193

三、经济性裁员/198

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及其例外/205

第四节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的监督权/209

第五节曲终人散——劳动合同的终止/213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213

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限制及其例外/217

第六节最后的晚餐——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22

一、经济补偿的范围/222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228

第七节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一用人单位必须付出的代价/233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233

二、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237

第八节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最后的交接不可忽视/239

……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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