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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责调整

2022/07/16165 作者:佚名
导读:(一)将原市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将市民政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将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管理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局。 (五)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房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六)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

(一)将原市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将市民政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将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管理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局。

(五)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房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六)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七)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管理机制。

(八)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九)加强城市燃气(天然气)的行业管理。

(十)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十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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