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内设机构7个: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2、公路科
负责编制市公路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项目的调研、立项、设计、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承担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管理;负责设计、监理、施工、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资信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承担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和质量监督的管理;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养护及路政的行业管理;审核公路灾害防治、抢修保通措施和抢险救灾的资金补助方案;编制县乡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贫困地区以工代赈修建县、乡(村)公路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新扩、改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全市境内国省道养、建、管及保畅抢险工作;负责路况统计工作。
3、交通运输管理科(咸阳市地方海事局)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和运输业五大市场的管理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负责交通经营资格审查,监督市场经营行为并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供求进行宏观调控,主管公路运政;指导协调城乡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以及公路、水路运输、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快捷货运管理工作;办理交通运输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审查和转报,审核道路重点线路和外商投资道路运输立项申请;承担汽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证件的审查发放和票据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公路、水路、公交、铁路、民航运输行业经济活动和相互衔接,对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调控。
4、资金管理科
拟订交通行业融资政策,指导交通行业财务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和国家资本金管理工作;负责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承担公路收费权转让、质押管理工作;负责收费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支、建站、撤站还贷平衡资金的管理与审核核算;编制公路通行费收支预、决算;承担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融资、信贷、外汇、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以及控购商品的计划编报;负责交通综合统计分析、交通系统财税、物价检查、资产处置、清产核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运输与服务价格和直属单位涉及全市性的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项目。
5、宣传教育科
指导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拟订交通科技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系统成人教育、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党的组织、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的方案,指导国有交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交通行业股份制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行业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交通重大科技成果和新产品的验收鉴定以及交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专利登记申报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质量监督和节约能源工作。承担综合管理交通行业道路运输、工程施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负责交通行业标准化和计量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信息化工作。
6、道口安全管理科
贯彻铁路道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全面监护管理,制定有关无人看守道口管理办法;负责道口监护人员的聘用、培训、教育和值岗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道口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市公路与铁路相交道口的拆除、合并、改建、新建或立交桥建设的协调;负责铁路道口其他日常活动的衔接与指导。
7、交通战备办公室
贯彻落实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制度;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综合管理工作,落实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制定并修改战时和应急交通保障预案,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和修改交通重点目标保障方案;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完成交通保障任务,参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急难险重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的预案准备和实施保障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