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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主要职责

2022/07/1678 作者:佚名
导读:(一)承担统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规划研究,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构建房产大数据信息平台,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和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一)承担统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规划研究,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构建房产大数据信息平台,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和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转让、按揭、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及房地产企业相关管理;负责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组织拟订住房租赁管理政策,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三)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拟订房改和住房保障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负责统筹全区人才安居工作。

(四)承担全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拟订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规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五)承担规范、管理物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物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统筹宜居住区建设改造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

(六)承担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规范、管理房屋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监督管理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职责;承担监督管理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的职责;负责房屋使用安全、危险房屋治理以及白蚁防治的管理;负责区直管公房的管理。

(八)负责归集、监督和管理房改、住宅专项维修等各类房产资金。

(九)指导开发区、镇(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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