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件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物等和机关日常政务以及物业管理、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统计;负责相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二)综合指导股
拟订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参与审查交通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交通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和规定权限内的初步设计审批;承担交通重点工程、大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和规定权限内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工程技术咨询、交流、引进推广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局管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人才交流和智力引进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中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建设。拟定全县交通行业科技标准和计量工作,管理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和交通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公路交通基础建设的专项资金管理等财务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局交通专项资金审计和局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的审计工作。
(五)交通战备股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地区的公路养护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