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从事环境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并在某一环境科研领域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单位法人可申请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中、远期科研目标,学科方向属于环境科学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符合环保总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有坚实的学科基础,有原始创新能力,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和业绩。
2.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结构比较合理的科学研究队伍,具有培养高级研究人才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管理及运行机制并建立了相关制度,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实验条件,包括必要的实验设施、仪器装备和技术支撑条件。
4.学术思想活跃,学术气氛良好,具备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5.有建设重点实验室的积极性,能够保障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