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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

2022/07/16213 作者:佚名
导读:(一)句容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句容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为市政公用设施提供技术和运行管理服务。主要承担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咨询、施工协调和市政公用设施检测、科研、养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句容市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2、

(一)句容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句容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为市政公用设施提供技术和运行管理服务。主要承担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咨询、施工协调和市政公用设施检测、科研、养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句容市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定房屋征收范围,组织调查登记征收房屋情况;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并上报;由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

3、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4、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5、负责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

6、负责审核房屋拆除实施单位资质。

7、负责统计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数据以及全市各乡镇拆迁进度和安置房落实情况,及时准确向上级报送房屋征收拆迁的工作信息。

8、指导和协调村镇房屋征收拆迁的有关工作。

(三)句容市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有关房产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全市房产业管理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和完善房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研究制定房产业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产所有权及他项权,管理房产测绘及产权产籍档案。

4、负责全市的房产交易管理,办理商品房买卖、房屋交换、房产抵押、房屋租赁、房产继承和赠与等交易登记管理手续;监督管理企业房屋调拨(划拨)、兼并、分立等活动。

5、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登记管理,审核批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核准房屋建筑面积并发布商品房预(销)售公告。(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能)

6、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及经租、修缮工作;负责本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制定各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指导房产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资质审定和指导监督。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物业管理活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物业管理专项基金的归集及使用;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和业务;指导、协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运作;监管住宅公用部位与设施的维修。

8、参与旧城改造中、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和住房鉴定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的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

10、指导各镇房产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社团的活动。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市场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监站)、文明施工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建筑施工大型设备管理、建筑市场执法、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备案、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及清理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清欠办)等。

(五)句容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规范计价行为。

2、负责本地区定额的日常管理与解释工作,贯彻上级部门发布的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编制补充定额,测算并发布工程造价指数。

3、负责对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工程造价投诉,调解工程造价纠纷,进行工程造价处理。

4、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申报工作,做好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工作。

5、负责本辖区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查工作。

6、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类别、工期、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定工作,并监督制度的实施,执行《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制度,按时完成换证和年检的初审工作。

7、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工作。

8、负责本辖区造价员资格报名、考试、培训工作及造价员的注册变更管理工作。

9、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工作,定期收集本地区工程材料价格,并汇总上报市级造价管理处。

10、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句容市市政建设服务所

市政建设服务所为市政公用设施提供技术和运行管理服务。主要承担市政公用咨询、施工协调和市政公用设施检测、养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

(七)句容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1、工业工程、民用建筑、城建工程、古建筑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勘察与设计;

2、技术咨询,晒图服务。

(八)句容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受理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手续。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

3、抽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包括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

4、抽查和抽测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和抽测,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和抽测。

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6、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监督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8、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建设行政主管理工作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九)句容市银鹏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句容市银鹏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84年3月15日,曾用名依次为“句容县房屋建设开发公司”(1984年)、“句容县房地产开发公司”(1992年)、“句容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996年)、“句容市银鹏房地产开发总公司”(2000年)。现隶属于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一家具有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1114.58万元。公司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土木工程建筑;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装璜服务以及建筑机具出租。公司下设银鹏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银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恒鑫塑钢门窗厂、润鹏劳务公司四个下属单位及办公室、财务科、预算科、施工科、安全科、宣传科、销售及资料科、工会、清欠科九个科室。

(十)句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认真落实住房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拟定住房保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审核工作;

4、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5、负责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6、组织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公有住房出售审核工作;

7、审核全市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8、研究、制定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房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措施。

(十一)句容市房屋白蚁防治所

1、负责市区新建房屋白蚁预防;

2、白蚁防治的研究、技术推广、宣传、蚁情蚁害发布;

3、对全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进行日常管理与技术指导。

(十二)句容市建筑抗震防震技术服务站(兼“句容市城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句容市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站”)

句容市建筑抗震防震技术服务站:

1、负责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抗震管理工作,包括建筑抗震设计审查,抗震施工质量监督,组织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实施抗震加固等;

2、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抗震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等行政法规的宣传贯彻以及有关技术法规的监督执行;

3、协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抗震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区工程抗震管理工作,包括建筑抗震设计审查,抗震施工质量监督,组织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实施抗震加固等;

5、负责本地区抗震工作的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

6、负责本地区重大的或特殊的审查申报工作;

7、负责抗震加固经费的协调工作;

8、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句容市城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审查行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4、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审查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质量。

5、坚持在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认定范围内,承接审查业务,不得超认定范围审查施工图。

6、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及时办理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纸上盖章,作为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的依据。

7、做好施工图审查资料的建档、备案及审查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定期总结交流审查工作经验,组织审查人员学习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建设科技发展的新成果,不断提高审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9、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句容市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站:

1、负责制定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贯彻和落实国家制定的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应用的各项政策法规;

3、负责组织收缴管理“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编制使用计划,并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4、拟定每年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发展和推广应用计划;

5、负责确定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制定乡镇砖瓦企业改造计划,协调生产、设计、施工等各项工作,使之相互衔接配套;

6、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同典型经验,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一切工作。

(十三)句容市燃气发展中心

1、贯彻执行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协助规划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燃气发展规划;

3、负责燃气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和燃气工程设施使用审查;

4、组织燃气供应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对燃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5、负责燃气灌装重量、质量的管理和燃气供应状况的综合统计;

6、协助有关部门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句容市路灯养护所

句容市路灯养护所承担着全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保障路灯设施完好,按质、按量完成全市路灯维修养护任务。具体职能有以下五个方面:

1、认真履行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工作。

2、负责全市路灯线路运行控制管理工作,定期对路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3、负责对全市城区主干道路灯灯具、灯架、灯杆、灯座维修和清洁

4、结合巡线班工作,充分发挥夜间巡查作用,组织抢修人员在路灯线路发生故障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排除故障,恢复路灯照明功能。

5、认真做好社会服务承诺工作,对报修电话,做到明确回复,及时修复。

(十五)句容市城建监察大队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

2、受住建局委托,代表住建局行使行政处罚权;

3、负责对本市范围内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白蚁防治、勘察设计等各种违法、违规案件立案的查处;

4、负责对市政公共事业工程(道路、桥梁)、自来水、给排水、污水处理、节水、路灯管理、燃气等各种违法、违规案件立案的查处;

5、负责对房屋拆迁、征收市场各种违法、违规案件立案的查处;

6、积极配合局属各单位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工作;

7、牵头负责集体和个人室内装饰装修“拆墙改造”投诉案件的查处。

(十六)句容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在资质及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各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材料、实体检测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结极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和迚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极配件迚行的抽样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极配件迚行的抽样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

2、按国家、省相关行业规范科学、公正、有序地开展检测试验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在原材料收样过程中,配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见证取样材料的见证送样工作。

4、配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

5、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取样材料进行检测,协助其管理进入工程建设现场的原材料。

6、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结论,向委托人发放并收取检测费用。

(十七)句容市防震安全性评价事务所

1、负责地震监测站点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2、负责句容市强震动和地震前兆信息的实时监测工作。

3、负责组织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和震情会商。

4、负责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

5、负责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以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

6、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科研项目的管理。

7、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8、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推进地震安全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等建设。

(十八)句容市消防设计审查中心

1、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2、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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