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费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本企业以外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一般有3种付费方法:(1)一次总算,即一次支付较大的费用。(2) 使用前先缴一笔费用(入门费),使用中再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按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实施后的新增利润或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付费;(3)不交入门费,只根据合同、协议规定支付使用费用。采用第一种付费方式的,应作为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采用后两种付费方式的,应作为技术转让费支出,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瓣技术、新工艺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它费用、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费用以及试制失败的损失等。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