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件制发、文书档案、公共关系、建议和提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建及党员的管理、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
(二)水务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水利专业规划、水利技术推广应用和水利经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投资计划,提出水利建设年度计划和资金安排意见,指导重点水利工程的管理及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及维修;负责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和技术指导,涉水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负责水利工程的定额与造价管理、概预决算的审定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老灌区改造工程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工作,管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指导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三)水政水资源科
指导并监督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拟定全市水规制度,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地下水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负责取水许可审批;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乡供水的水资源规划工作,制定全市年度取水、供水、节约用水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论证和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河道采砂管理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