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大丰市物价局主要职能:(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江苏省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全市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二)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和信息网络,负责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价格走势的预测;建议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范围和项目,以及对重要商品储备吞吐的监督。(三)协管国家、省、盐城市管理的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提出相应的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具体实施。(四)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并调整市管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布市管商品和收费价格目录;发布价格公告;组织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协调处理价格争议。(五)建立价格听证会制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水、电、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实施听证,并负责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强对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的指导,推行明码标价,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对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管理、监督涉企涉农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八)依法组织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对全市经济的监管工作;负责完成国家、省、盐城市下达的专项检查任务;负责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及不正当价格行为;健全价格社会监督网络,组织指导群众性价格监督活动;对于行政机关和事业性、中介性的政府集中采购、各类招投标的项目实施价格全程性参与和监管。(九)贯彻国务院《关于规范鉴证机构管理意见》,接受对司法机关、行政执行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各种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等涉案物品的价值进行鉴定和认证;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委托,对各类价格水平、价格行为进行认证;负责交通事故车损评估等业务。(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