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管理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信息、审计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法规处(审计督察处)
负责起草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计统计、审计调研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财政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组织审计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行政政法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指导区审计机关相关审计业务。
科教文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区政府管理的教科文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指导区审计机关相关审计业务。
农业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区政府管理的农业水利专项资金,以及相关水利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指导区审计机关相关审计业务。
资源环境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区政府管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指导区审计机关相关审计业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组织对市属国有施工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企业审计处(金融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组织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社会保障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住房公积金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外资运用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有关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处
拟定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负责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区审计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并协调有关经济案件的审计工作;对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计算机审计处
负责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的规划与管理,指导全市“金审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软件、审计方法的评审、推广和成果考核;负责并指导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及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有关事项;办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出国有关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