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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2022/07/18291 作者:佚名
导读:(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建设(包括袁州新城、工业园区、中心城区、区属改制企业)、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保障性安居住房的政策、规章以及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综合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建设(包括袁州新城、工业园区、中心城区、区属改制企业)、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保障性安居住房的政策、规章以及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综合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作;拟订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三)拟订全区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村镇基础设施等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集镇生活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制定全区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全区绿色建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

(五)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六)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依法依规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

(七)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白蚁蚁情的调查监控和白蚁防治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九)负责承接市下放的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相关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

1.承接市下放的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防治、原有房屋白蚁灭治、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注册、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安全生产监督注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建筑材料及建筑构配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2.将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及竣工备案职能,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能,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监管在建工地扬尘整治及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进行处罚监管职能,区建筑工程管理站的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建筑企业办理企业资质初审、办理工程竣工备案职能回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3.将区防震减灾局的抗震设防职能划入。

4.增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5.强化以下职责:

(1)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负责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各地查处违法非法建设和施工行为,指导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6.国务院、省、市和区政府规定需要取消、下放、承接、调整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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