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安全、绩效考核、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考评考核、意识形态、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账务处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统筹外部审计、财务检查和整改工作;制定局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统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管理活动;承担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对联合审批服务事项和须报上级部门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对已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告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二)政策法规股(挂行政服务股、园区赋权管理股牌子)
负责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违反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移送;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涉及本局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讼、受理本局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综治、普法、行政调解、保密等工作。参与局机关和有关单位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开展的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负责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三)村镇建设股
负责拟订全区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牵头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拟订全区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提升城市功能项目调度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区集镇生活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承接市下放的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相关工作。
(四)公用事业股(挂住宅和房地产业股牌子)
负责全区白蚁防治的指导,负责起草全区白蚁防治相关规定,并组织全区白蚁防治人员的培训;负责全区白蚁防治市场和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标本收集和白蚁防治工程档案管理;负责组织全区开展白蚁防治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防治;负责全区房屋白蚁防治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等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依法依规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五)建筑业管理股
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指导全区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行业及装配式建筑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注册、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安全生产监督注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质量与安全;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全区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和建筑、建设监理等各类资质以及执(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建筑业从业队伍及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资的清欠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建筑行业协会开展工作。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全区绿色建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