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上海威尔泰仪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00 年12 月28 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改审(2000)053号文批准,同意上海威尔泰仪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326 万元。2000 年12 月28 日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长会师报字(2000)第20396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01 年股东大会决议和沪府体改批字(2002)第037 号批复,本公司以2001 年末总股本3,326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红股1.6 股,股本增至3,858.16 万股,此次增资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长会师报字(2002)第21515号验资报告。根据本公司200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沪府体改批字(2003)第020 号批复,本公司以2002 年末总股本3,858.16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红股1.5 股,股本增至4,436.884 万股,此次增资经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万会业字(2003)第92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2006 年7 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2006〕34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6.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492,369.00 元,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47,631.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0.00元,资本溢价为人民币74,947,631.00元。业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万会业字(2006)第695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368,840.00 元。本公司于2007 年 4 月18 日换领了注册号为企股沪总字第035803 号(市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