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市住保办),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管理的措施、制度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督促县市区住房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规范监督住房保障管理﹔督导检查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加强项目的监管﹔建立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协调争取和分配上级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督管理﹔承担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它工作人员3名。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常德诗墙管理处、市建筑勘测设计院。
(三)常德市建设局执法监察大队更名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其隶属关系、机构级别等均维持不变。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其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节约用水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为全市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全市节约用水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市建成区内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市建成区内节约用水工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建成区内节约用水日常工作,负责市建成区内公共供水管网及其用水户的节约用水工作和城市污水(再生水)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