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档案、计生、信访、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系统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提议案办理、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经费的安排使用及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办公室
负责指导编制全区城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选址调研报批工作;负责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的规划、审查、报批和规划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村镇规划管理。
(三)城乡建设科(平凉市崆峒区基本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区城乡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年度城建资金投资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核;负责城建国有资产投资及建筑业工程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管理从业资质、执业资格和工程设计合同;负责准入管理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投标管理;负责制定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建筑行业的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监理、竣工验收;办理限额内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组织全区城市道路、桥涵、排水、广场路灯、污水处理、供热供气、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规范、规定、战术技术要求,组织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立项、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全区人防工程建设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协调指导临战前的工程保障工作。
(四)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实施;对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进行受理、登记,对保障性住房户进行入户核实、定期复查、审核、公示、租赁补贴发放及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的配售、配租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家庭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登记、建档及准入许可证的初审、核准手续。负责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五)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科)
负责对全区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的管理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督查、调度、反馈;负责监督住宅开发建设市场、项目及开发企业的管理;负责对住宅设计、销售市场的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缴纳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审查备案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依法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城市建设行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调查处理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人防工程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对城市节约用水、给排水工程建设、城市供热工程建设、供热计量及经营服务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全区建筑企业、给排水、房地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系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