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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8105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务、督办、保密、机要、宣传、文书档案、接待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修志、维稳综治、政务公开、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机关信访接访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双拥、外事、计划生育、教育培训、统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二)审批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务、督办、保密、机要、宣传、文书档案、接待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修志、维稳综治、政务公开、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机关信访接访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双拥、外事、计划生育、教育培训、统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二)审批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实施工作以及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科。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协调落实住房保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建任务;拟订全区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和住房保障分配计划,并负责统计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实施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分配、后续监管等工作;负责开展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危房改造计划,组织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负责房屋使用和维护(含安全鉴定、应急抢险、白蚁防治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防空袭重点建筑物抢修抢建的行政管理工作;统筹和规范政府直管房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既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安全监督管理。

(四)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科。实施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政策;负责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测和分析;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经纪、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协调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移交;负责房地产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前期物业服务工作;组织推广物业服务示范项目;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五)村镇建设管理科。拟订我区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统筹指导农村中心镇和重点镇建设;负责协调市投资的村镇建设计划安排;统筹推进市名镇名村和宜居示范村镇建设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参与、协助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村泥砖房改造工作;统筹协调电力设施、消防站规划建设;统筹、指导城乡照明的养护维修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城乡照明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城乡照明节能改造工作;负责城乡照明维护运营情况的监督、评估;会同应急部门拟订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方案、定期对应急避护场所进行动态检查维护及安全性评估。

(六)城市更新一科。组织编制本区城市更新规划和总体工作方案,拟订城市更新中长短期及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基础数据普查和测绘工作,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拟订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分配划拨;组织划定城市更新范围,核定年度改造项目;统筹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统计、考核;负责统筹组织旧村(综合整治类)、旧城、旧厂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

(七)城市更新二科。负责统筹组织旧村全面改造类城市更新项目基础数据调查、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统筹旧村城市更新项目政府安置房的筹集与分配等管理工作。

(八)建筑业管理科。监督执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企业从业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建筑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以及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指导和监督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使用。

(九)技术法规科。负责监督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施工过程绿色施工;指导建设工程评优工作;参与“三防”和消防安全工作;统筹全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组织行政案件的复议和诉讼工作;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普法工作;负责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的督办工作。

(十)人防科。组织编制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完成防空袭专业队伍的组建、训练,承担防空袭斗争的各项准备任务;综合管理人民防空设施的建设工作;参与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指导人防工程的平时开发利用;组织人防通信、警报网点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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