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4日,广州市住博会上,展出了部分广州老房契资料,广州历史上房产契证有过白契、红契、契尾、登记完毕证等多种类型,既反映了广州市房地产契证的演变过程,也是研究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民风的珍贵档案史料。
一段房地产登记的历史,是城市发展轨迹的一个缩影。一张老契纸,书写着家族的兴衰与传承。据介绍,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的馆藏中包含了大量珍贵的广州老契证,从明清时期的白契、红契、契尾到民国时期的不动产登记确认证、土地所有权状再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各类房地产产权证,房地产档案印证和记录着广州房地产登记数百年的发展历程。
从目前房地产历史档案中可以窥见房地产登记从无到有的过程。过去房地产业主转让房产时,买卖双方自行签订字据凭证,内容包括产业位置、新业主、中证人及原业主、面积、价银、交接仪式、善后事项、签名画押等,该凭证称为“白契”,未经纳税,没有政府印章,由于一般用沙纸缮写,俗称“沙纸契”,与现在的“购房合同”差不多。到后来,新业主持白契向政府缴纳税款后,政府在白契上加盖官印或另发契纸,给新产权人收执,作为合法产权的凭证,也就是房地产登记的雏形,称为“红契”,即“官契”。清光绪、宣统年间的“断卖纸契”、民国初年的“改换断卖新契纸”都属于红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