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SA在收到申请之后,会对申请加以审核,重点在以下几点:
(1)审核表格,以确定表格填写完整,雇主签字无误。
(2)根据雇主所提出的工资职责,确定工作名称。
(3)确定雇主提出的工资是否低于普通工资。
(4)确定雇主没有提出过分的工资职责及要求。
(5)确定申请人符合条件。
如果SESA认为雇主提出的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会向雇主发出通知(NOTICE OF FINDINGS),指出问题所在。雇主可视其提出要求,或修改申请中不符合规定之处,或坚持提出的条件,并说明这些条件为何与法律规定并无抵牾之处。
在此之后,SESA会至少雇主登报招聘。招聘的步骤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在州政府的就业资料库中输入雇主所提供的工资机会,以便美国的失业人员查询。
(2)在雇主的工作地点张贴招工通知,以便雇主的其他员工及其亲属提出申请。
(3)在当地的保证连续三天刊登广告;或在全国性的专业杂志刊登广告。
在广告刊登之后,SESA会将所收到的应聘者的简历转给雇主。雇主应及时与所有应聘者联系,并确定这些应聘者为何不符合劳工证申请所提出的基本条件。雇主应向SESA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每位应聘者的情况,提出合理的、与工作有关的拒绝各位应聘者的理由。假如应聘者符合基本条件,尽管在其他方面不如申请人,雇主如果拒绝应聘人,也会导致劳工证申请功亏一篑。
SESA在收到雇主关于招聘的书面报告之后,会将所有与申请有关的文件整理之后,转给劳工部的地区办公室。由地区办公室的审批官员(CERTIFYING OFFICER)作出最后的决定。劳工部共设有十个地区办公室,但几乎一办的劳工证申请是由旧金山、纽约、费城三个地区办公室来处理。所以这三个办公室的积案堆积如山,旷费时日。
同时地区办公室的审批官员有权重新审理每个申请。假如审批官员认为申请中有任何不符合规定之处,都会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雇主加以说明。雇主应在35天之内作出回应。否则,申请自动被否决,而雇主在六个月之内不得提出同样的申请。如果申请因为其他原因遭到否决,雇主可向有关部门上诉。劳工证一旦得到批准,将会一直有效,直至申请人得到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