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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简介

2022/07/18111 作者:佚名
导读: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31日 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国土局 一、目的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抓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加强土地供应统筹管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31日

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国土局

一、目的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抓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加强土地供应统筹管理,充分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国土资源部2013年对全国房地产调控精神,编制2013年中心城区(含成都高新区,下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供应,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切实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依据我市中心城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住房供地,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2.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对列入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

3.“立城优城”原则。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城改造(以下简称“北改”)工程,改变城北片区老旧城市形态和落后的生产力布局,推动城北片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4.有保有压原则。对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项目要全力保证,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3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64.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3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4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20公顷,住宅用地204.5公顷(其中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共23.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13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东北部成华龙潭工业园区内;保障性住房用地(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各方位综合考虑原则,在东北面、东南面和西面三环路与绕城高速之间选取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为便利、整体配套相对成熟的地块保障供应;商服和商品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北改片区、东部新城和西部新城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重点保障成都北站扩能改造、红星路南延线、成都至都江堰、至蒲江铁路、地铁项目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四)住房用地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2013年度中心城区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04.5公顷,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约197公顷)的编制要求,较2012年中心城区住房用地实际供应总量(188.5公顷)增长8.5%。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共23.5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约121.7公顷,二者共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1%,加上2012年已供存量保障性住房用地将在今年内实施项目建设等因素,2013年度我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总量符合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

按照中央下达我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13300套的要求,安排2013年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计划共计23.5公顷,做到土地供应“应保尽保”。

四、政策导向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严格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安排落实本年度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

(一)保障住宅、商服用地供应,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形成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体系。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大力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需求,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供应。继续优化和调整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引导住宅、商服均衡发展方式,引导社会投资向商业、服务业和文化产业转移,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品质。

(二)保证优质重点产业土地供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切实保证土地资源向优质重点产业倾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始终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大力推进三次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大力保障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按照市委“五大兴市战略”中关于实施“交通先行”的战略方针,保障各类交通运输用地供应,强化综合交通通信枢纽建设,重点保障落实成都北站扩能改造项目、天府新区“三纵一横”红星路南延线项目、成都至都江堰铁路、成都至蒲江铁路、地铁1号线南延线、2号线西延线、3、4、7号线地铁项目等重大交通运输项目用地,构建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传输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和市经信委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作为,务实求效,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土地供应上,保证充足的增量,快速释放存量,继续加大盘活闲置土地力度,采取多种手段、有节奏地均衡供地,保持正常地价形成机制,消除异常信号及波动,确保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

(三)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及时互通办理结果,主动衔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及时供应。

(四)强化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严格监管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数据报备工作,确保供地和建设等相关数据与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系统,强化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全程监管,构建防治土地闲置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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