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牵头开展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
(三)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牵头开展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城市旧城、危旧房改造。
(四)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
(五)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区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六)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负责开展全区城乡住房状况和住房供求情况调查,房地产市场信息调研、监测分析。
(七)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八)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规范;监督管理全区物业服务活动。
(九)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十)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区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监管。
(十一)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区房产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