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通车初期,过江费限于整批购买预售票。
1980年5月起,增设现场零售票。
1988年4月,上海市隧道管理处设运营科,实行处、所两级票务管理。
1991年12月起,实施一系列规定和制度,使票务管理更趋规范。
2000年,打浦路隧道取消隧道越江收费。
1971年6月10日,打浦路隧道对外开放通车时,仅限于隧道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本市牌照和部队牌照的车辆通行。
1979年10月15日起,取消通行证,实行凭票通行。同年12月1日起,对上海市车辆全面开放,外地车辆仍禁止通行。
1990年8月10日起,对外地客运车辆和持有市区临时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全天开放,其他外地货运车辆限制在20:00~次日6:00通行。
打浦路隧道及复线隧道允许大小客车通行,对货运机动车只允许厢式5吨(含)及以下的通行,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后三轮机动车、电瓶车、全挂牵引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拖带挂车的汽车、教练车、挂试车号牌车辆以及运载危险品车辆通行。
1991年,打浦路隧道最高通车量达1166辆/小时。
1971年6月至1995年12月31日,打浦路隧道共通过各类车辆5251.42万辆。
1995年,打浦路隧道车流量达254.7万辆,占全市过江车辆的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