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事业服务中心:
第一条 新巴尔虎右旗房产事业服务中心(挂新巴尔虎右旗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牌子)为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第二条 新巴尔虎右旗房产事业服务中心(挂新巴尔虎右旗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牌子)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相关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旗房屋现场勘察及房产转让、抵押、房屋租赁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房产交易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开展房屋产权交易业务数据统计和市场态势分析工作。
(三)承担全旗新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存量房(二手房)转让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全旗房屋征收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市政园林环卫综合服务中心:
第一条 新尔虎右旗市政园林环卫综合服务中心为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所属的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第二条 新巴尔虎右旗市政园林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相关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阿拉坦额莫勒镇建成区市政养护、园林绿化、环卫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阿拉坦额莫勒镇建成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保障等市场化运作的辅助性工作;开展环卫一体化、市场化督导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深度保洁考核工作。
(三)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第一条 新巴尔虎右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第二条 新巴尔虎右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相关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大型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服务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等推广应用。
(四)协助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