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量通常应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不小于按卫生标准或文献规定的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
人员所需新风量应根据人员活动和工作性质以及在室内的停留时间等因素确定。
(2)补充室内燃烧所耗的空气和局部排风量;
建筑物内的燃烧设备有燃气热水器、燃气灶、火锅等。燃烧设备燃烧时要消耗空气中的氧气。如果这些燃烧设备在空调系统所控制的室内环境中,系统必须给予补充新风,以弥补燃烧所耗的空气。
(3)保证房间正压。
保持房间正压的新风量,等于在室内外一定压差下通过门缝、窗缝等缝隙渗出的风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从房间缝隙渗出的风量,即正压新风量,m/s;
Ac—缝隙面积,m;
ΔP—房间内正压,缝隙两侧的压差,一般取5~10Pa;
μ—流量系数,0.39~0.64;
n—流动指数,0.5~1,一般取0.65。
在全空气系统中,通常取上述要求计算出新风量中的最大值作为系统的最小新风量。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