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拟订地方建设市场管理规定;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建筑施工、房地产、园林绿化、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咨询等单位资质初审查,行业的企业及个人资质(资格)的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等工作。
协调指导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督促检查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审核等工作;负责审核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计划和预决算。
指导全区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城区建设、村镇建设、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报批和推广;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归口管理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市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和申报工作。
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技术开发项目和引进技术项目;负责建设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指导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批报和推广;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