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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调整

2022/07/18306 作者:佚名
导读:(一)取消已由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承担的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三)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逐步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问题。 (四)加强城乡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五)加强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改造,

(一)取消已由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承担的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三)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逐步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问题。

(四)加强城乡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五)加强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改造,着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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