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
推进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重点扶持,使10家左右大型事务所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跨国经营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提高对境内外上市公司、特大型企业集团、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重要行业和重点区域企业的专业服务供给水平。
支持中型事务所做精做专。推动指导中型事务所改变传统单一的审计业务供给,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引导市场需求,做精做专服务领域。培育形成200家左右能够为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中型事务所。
引导小型事务所有序发展。规范小型事务所发展,通过扶持引导,使小型事务所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面向“三农”、面向基层提供优质会计审计服务的主体力量。
(二)推动事务所强强联合和多元化发展
推动强强联合。鼓励执业质量过硬、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事务所采用合并重组等形式强强联合,发展成为大型事务所。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发展成为中型事务所。推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事务所重组联合。
鼓励多元化发展。加快推动立法调整,通过业务融通、组织架构创新、综合评价、会员服务等措施,支持鼓励事务所在做强做大核心专业业务的同时,采取重组联合、业务合作、战略联盟等形式,实现与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税务鉴证等专业机构以及咨询公司、代理公司、信息公司、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融合发展,推动行业业务结构和规模结构的调整,提高综合服务的能力。
(三)建立行业资源优化组合的综合评价和风险保障机制
以行业“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开展事务所综合评价,对大中小事务所进行分类评价和管理,促进行业人才、技术、客户、信息资源优化组合。
推动完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制订符合行业特点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案件备案、理赔鉴定、惩戒措施等一体化的监控制度体系。
探索事务所所属咨询类业务实体采取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建立鉴证类业务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的筹集机制,为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供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