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共五章33条,一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目标、原则、适用范围和权责分工,回答了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监督检查的“查什么、谁来查”的问题;二是明确了监督检查对象,涉及项目前期与立项、项目建设与实施、系统应用与运维三个阶段的十一类共117个问题,回答了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监督检查“依据什么、怎么查”的问题;三是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对象和相关措施,回答了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追究谁、怎么追究”的问题。
水利部将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制订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监督检查年度计划,重点对水利网络安全、电子政务等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水利业务系统应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引导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健康快速发展。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