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特征和种类
(1)特征:支配权(直接支配,无须他人意思)、绝对权(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财产权、排他性(一物一权)。
(2)种类:
a、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用益物权:当事人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还包括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
c、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等情况下,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