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现场会”在深圳大鹏新区举行,现场会宣讲了《深圳市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指引(试行)》(下称操作指引)等一系列政策,并公布首批旧工业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据悉,深圳市为鼓励旧工业区通过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方式实现升级改造,在审批手续、开发强度、地价、土地使用年限等方面给予一系列优惠。
会上,深圳市城市更新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相比,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具有审批简捷、周期短、见效快等优势,还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比如,鼓励适当提高开发强度,可以加建、扩建和局部拆建。
另外,通过综合整治对旧工业区进行升级改造,还可享受地价优惠。比如,增加的是公共设施类的,免缴地价;若增加制造业产业用房,只交10%的公告基准地价;如果增加新兴产业用房,可按照相应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50%计收地价。
同时,综合整治还允许对现有土地的年期进行改变。若旧工业区土地剩余期限不足30年,通过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改造,剩余期限不足30年的,最高可按30年补足,但剩余期限与实际使用时间之和不超过原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高期限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