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②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为±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线。
③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④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放大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槽、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⑤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⑥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a.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面。
b.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c.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d.围墙定额中,已综合了柱、压顶、砖拱等因素,不另计算。围墙以设计长度乘以高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