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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管理知识点:当事人因第三人原因而违约的责任承担

2015/09/152508 作者:佚名
导读:1、当事人因第三人原因而违约的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

1、当事人因第三人原因而违约的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2、违约责任承担的相对性原则

依照上述法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违约事实,仍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决定的。依据合同相对性,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向相对人提出履行的请求,或者向相对人承担义务,其他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合同中的义务,所以,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违约行为。

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据约定解决。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另一独立的法律关系,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另行解决。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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