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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管理知识点: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2015/09/151485 作者:佚名
导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依照《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此项规定确立了对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只有不可抗力的原因方可免责。至于缔约过失、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则采取过错责任,《合同法》分则中特别规定了过错责任的,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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