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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9/212178 作者:佚名
导读:中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员会

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建党〔2015〕57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厅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印发〈青海省2015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通知》(青宣发〔2015〕2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中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员会

2015 年9月18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建设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青海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印发〈青海省2015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通知》(青宣发〔2015〕2号)精神,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不懈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具体化系统化,努力在全厅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省委“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目标,为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基本原则

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贯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自身文明素质。从理想信念和道德作风教育入手,着力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从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入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

(一)实效性和长效性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在认知认同,贵在知行统一。要充分整合思想政治教育资源,采取不同方法,分层次、分步骤抓好抓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传承性和创新性相结合。要找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化建设的交汇点,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方法,激发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生动力。

(三)特色性和规范性相结合。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自身优势和文化建设特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到队伍建设全过程,融入到行业工作全过程。

三、主要内容

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要以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队伍思想、凝聚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水平,与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践结合起来,与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衔接起来,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用好“三个平台”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用好城市规划建设平台。在城乡规划工作中传承传统文化,组织编制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力度,延续传统风貌。立足本土文化,指导完成“美丽城镇”的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推动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将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理念融入区域建设。把为民服务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

二是用好窗口单位建设平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作为我厅的窗口单位,要以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行业一流业绩”为目标,坚持开展“我友善、我圆梦”为主题活动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把服务窗口办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引导干部职工积极争创“文明服务标兵”、“群众满意窗口”,打造窗口行业示范点,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培育和推出一批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群众认可的岗位明星、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

三是用好行业诚信建设平台。坚持诚信与征信相结合,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不断完善政务诚信、社会诚信管理制度,引导企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履行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社会责任。贯彻落实《青海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把诚信文化融入行业规范和企业精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诚信建设健康发展。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研究制定建筑业企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报送、发布、应用制度,实现全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互通、互认、互用。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将信用信息与招投标、资质审批、创先评优、工程担保等挂钩,提高失信成本,营造依法守信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二)开展“四项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激发爱国情怀。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为契机,利用节庆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缅怀英烈、圆梦中华”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积极邀请专家学者解读中央精神、缅怀革命先烈,激发人们的爱国情怀。

二是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传播文明道德风尚。深入开展“爱绿护绿”、“文明出行”、“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全省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道德讲堂”活动,不断扩大讲堂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率。落实“道德讲堂”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教育与讲堂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充实“道德讲堂”内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三是走进社区农村,持续推进帮贫扶困工作。领导干部带头联系社区,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参与共驻共建,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法规,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主动为社区建设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弘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扶弱助残、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要按照党员领导干部一帮一、多帮一的帮贫扶困有关要求,深入农村帮扶点,做好帮扶工作,推动社会新风正气形成。

四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深化焦裕禄精神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和奋斗精神,自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开展修身律己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基层干部等先进典型,使“三严三实”成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行使职权、干事创业的遵循和准则。  

(三)落实“五项工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围绕中心任务,抓好民生工程建设。紧紧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新青海精神,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把民生工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抓好三件实事项目:一是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8.5万套;二是完成农村住房6.5万套;三是完成高原美丽乡村建设300个,真正做到想民为民惠民。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以全省推荐评选2013-2015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青海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精心设计和优化创先争优文明处室、争当文明职工、争做文明家庭等活动载体,评选2013-2015年度厅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处室,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热情。

三是弘扬传统文化,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健全群团组织阵地建设,支持工、青、妇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利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倡导敬老爱老助老的道德风尚,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大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增强群众文明节俭意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探索加强机关制度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环境文化建设新途径,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四是广泛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刻认识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重大意义,要以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共创和谐为重点,把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教育纳入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把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作为先进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职能和行业实际,在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奖励性住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是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平安建设。要始终把维护行业稳定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着力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减少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和漏洞。加强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做好涉及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及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加大对影响面大、可能引起不稳定案件的核查力度。继续开展平安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党委支部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重大工作的指导,推进实施和监督落实,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深入学习,务求实效。各党委支部要坚持把抓好教育培训作为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开展的重要平台,以开展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为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培训形式,举办专题学习,开展座谈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党委支部要深入持续开展网络文明传播行动,鼓励干部职工综合运用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形式,传播文明理念、净化网络环境。以青海省住建厅官网为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重要性。通过组织策划专题报道、典型报道、活动报道等,系统介绍取得的重要经验和工作亮点,向社会充分展示住建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形象。各党委支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要及时反馈机关党委。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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