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石方,分为人工打眼爆破石方和机械打眼爆破石方两种施工方法。编制预算时,只能按施工组织设计选用其中一种。
1.人工打炮眼爆破石方
综合基价中,人工打炮眼爆破石方分为松动爆破岩石、平基、沟槽、基坑等四个分项,每个分项又分别设置了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等四个子目。
2.机械打眼爆破石方
综合基价中,机械打眼爆破石方分为平基、沟槽、基坑等三个分项,每个分项又分别设置了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等四个子目。
3.爆破石方工程量的计算
人工打炮眼爆破石方及机械打眼爆破石方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沟槽和基坑的爆破石方工程量,另加深度和宽度允许超挖量部分的体积。
沟槽和基坑的深度和宽度允许超挖量为:
松石、次坚石,为200mm;
普坚石、特坚石,为150mm。
4.石方爆破部分应注意问题
(1)综合基价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阶段高度、坡石开挖、改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2)石方爆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增加的风量损失不得另行计算,增加临时管路的材料、安拆费应另行计算。
(3)施工现场如遇不允许放明炮而必须采用无声静力爆破、控制爆破者,其费用另行计算。
(4)综合基价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5)综合基价中,未包括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6)综合基价中,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7)综合基价中,爆破材料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若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子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8)爆破石方综合基价中,不包括石渣的装运费用,应按石渣的装运方式及运距另列项目计算,执行相应综合基价子目。
(9)爆破石方综合基价中,不包括槽、坑、地面的摊座费用及修整边坡的费用,应另列项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