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样本选择
采用招标方式选聘咨询单位的合同条件文本,应当选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的标准格式,或者选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DIC)、有关行业协会编制的合同示范文本。
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试行本》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定的《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试行本》和根据试行本制定的《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含8个分册),分别适用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评估、招标咨询、工程勘查设计、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运营咨询等8个方面的咨询服务任务。
3.《客户/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国际工程咨询项目,通常采用FIDIC编写的《客户/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简称“白皮书”)作为合同条件文本草案,“白皮书”包括协议书格式、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个部分。“专用条件”作为对“通用条件”的修改和补充,可以满足各类咨询项目的特点和不同要求。
“通用条件”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及解释;
(2)咨询工程师的义务:服务范围,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行使职权的条款;
(3)客户的义务:提供为完成任务所需的资料,设备设施和人员支持的资料;
(4)职员:关于咨询专家和客户支持人员、各方代表,以及人员更换的条款;
(5)责任和保险:关于双方的责任、赔偿与保险的条款;
(6)协议的开始执行、完成、变更与终止的条款;
(7)有关支付的条款;
(8)一般规定:关于协议书的语言、遵循的法律、转让和分包、版权、专利等条款;
(9)争端的解决:对于损失或损害引起的索赔与仲裁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