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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细化责任抓落实

2015/10/192403 作者:佚名
导读:今年,天津市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了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万套的目标责任书。截至8月底,已开工30168套,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天津市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了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万套的目标责任书。截至8月底,已开工30168套,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责任目标分解 多方筹集资金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自2007年以来,连续9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20项民心工程之首。

今年年初,天津市将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目标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同时,天津市不断强化保障性住房年度供地计划管理,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并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在全年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

天津市积极与国开行对接,按统贷模式落实贷款授信503亿元,目前已全部对接到29个项目,发放贷款51亿元。

此外,在现有503亿元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天津市还积极与国开行天津分行进行沟通,争取国开行总行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宝坻、蓟县、静海、滨海高新区等区县棚户区改造资金问题,预计贷款额500余亿元。

倒排开竣工日期 确保任务完成

为确保工程进度,对纳入今年开竣工计划的项目,天津市按照“9月底全部完成开工、10月底全部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要求,制订各项目开竣工计划,倒排工期,进一步细化责任,卡死节点。同时,建立了项目进度周报和季度巡查机制,每月召开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联合推动例会,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为确保手续完备,天津市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加快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土地、建设等各项手续。主动为保障房项目开发企业服务,协调解决消防、环评、能评等存在的问题,推动手续办理、工程进展按时间节点落实。

此外,天津市还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要求,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投入使用。市有关部门和属地区县政府提前做好配套公建设施建设、非经营性公建接收和社区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入住。

提升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

天津市加强质量监管,不断深化建设、国土房管、规划等多部门联合监督管理,督促保障房项目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建设管理责任。在市建设部门对保障房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管的基础上,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在局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内设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部,对保障房在建项目工程管理体系、工程资料、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抽查,对整改未完成或不到位的不予报验,严把保障房工程质量关。

天津市不断强化保障房项目建设协调、跟踪服务、协同管理等工作,做到从项目建设到入住规范有序,及时落实属地接收管理。同时,按照要求,对保障房项目配套公建和绿化进行审查验收,并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长效机制,对已入住保障房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促进管理长效良性运行。

天津市优化便民服务,对中心城区53个保障房项目开展完善配套工作,提升环境设施和居住功能,提高群众满意度;对配租入住的公租房项目,在租金收缴、设施管养、维修服务、违约清退等方面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激励经营管理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区县住房保障窗口建设,通过视音频联网监控,严格标准,规范管理。根据保障群体需求合理简化工作流程,在申请受理、政策解答、情况申报、信息公开等方面提供直观便捷的服务。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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