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包括施工安全监理内容的实施细则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施工监理目标及措施,并将安全生产控制要点分解到各专业,形成控制网络。
2、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承包单位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开工。
3、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进行定期检查。
巡视、定期检查时,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4、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包括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技术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