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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晓华:期盼出现中国出现世界影响的建筑设计大奖

2015/10/291470 作者:佚名
导读:2012年,在世界上影响可谓最大的、有建筑设计界的诺贝尔奖之称的“普利兹克建筑奖”,颁发给了中国建筑师王澍,这是中国建筑设计界的一件大好事。

中鼎纪元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戴晓华

2012年,在世界上影响可谓最大的、有建筑设计界的诺贝尔奖之称的“普利兹克建筑奖”,颁发给了中国建筑师王澍,这是中国建筑设计界的一件大好事。现在,王澍获奖的高潮时期已经过去,但是此事不应该就是简单的这样作为一个他个人获得的荣誉的事情,而是中国的建筑设计界应该对此事有所借鉴和启发,或者说,我们中国建筑设计同行们,应该做些事情。其中之一,就是要争取创建中国的有世界影响的建筑设计(或称建筑学,不影响理解时也可简称建筑)大奖。

近三十年来,中国的建设蓬勃发展,每年建筑数量是世界上总和的还多!建筑设计事业也是世界第一的,但是这方面的话语权却很微弱和分散。有不少外国人来评价中国建筑和世界建筑,中国建筑界却不能对世界做出自己的评价,包括对国内和国外的评价。建筑设计奖项,可谓不少,全国性的、连续的,有国家建筑设计奖,住建部建筑设计奖,中国建筑设计学会的多种奖项,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优秀设计奖,还有一些民办的单项奖,如《中国建设报》建筑创新风暴大奖、《世界建筑》杂志WA建筑奖、《建筑时报》建筑作品奖、《南方都市报》中国建筑传媒奖等。

其中,由中国建筑设计学术方面的最高组织——中国建筑学会十几年来陆续推出的多种奖项,逐步覆盖了建筑设计行业的各个方面,有建筑创作奖、建筑教育奖、青年建筑师奖、建筑人物奖——梁思成,最新又增加了建筑设计奖,这个建筑设计奖,与原来建筑创作奖,有一些区别,但也有不少的重叠。更重要的情况是,这些奖都是分别评选,各成一套,互相之间没有关系。

笔者建议,中国建筑学会的建筑设计(或建筑师、建筑学的)方面的几个奖项(不含建筑结构等其他方面的评奖),不要分散搞,要做大做强,可统一都叫“中国建筑学会奖”或“中国建筑设计奖”,简称“梁思成奖”,下面设多种具体奖项,包括增设对国外建筑师的评奖,这样就诺贝尔奖、奥斯卡奖、金鸡奖等对应起来。这些奖要每年评奖,形成惯例,中国那么多的建筑设计、建筑师,每年都有个评出足够的获奖者,是在没有合适的可以单项奖空缺;可以一起评奖、颁奖,可以搞个中国的“建筑设计节”,扩大对全国建筑界和社会及国际的影响,改变被动等着外国人给中国发奖的局面。

改版后的“梁思成”建筑大奖,可分为“人物”和“作品”两个方面。原来的“梁思成奖”,改称为大奖下面的分项奖——“梁思成奖——卓越建筑师奖”,颁发给给中国建筑师的最高奖,每次二三人;原来的建筑教育奖称为“梁思成奖——建筑教育奖”,评选基本不变;原来的青年建筑师奖,改称为“梁思成奖——青年建筑师奖”,建议维持在上限40岁,不要放宽到45岁,获奖人数不可多,不超过十人,还可分两个级别;增设“优秀建筑师奖”,面向中年骨干建筑师,人数应多于“卓越建筑师奖”、“青年建筑师奖”,可一二十人,也可分级别;增设“人物贡献奖”,指对非直接从事建筑设计但对建筑设计有突出贡献的,如政府管理人员、建筑研究人员、建筑评论人员、媒体人员、业主等方面;另设“境外建筑师奖”,打造中国建筑界的国际话语权,中国的普利兹克奖,类似奥斯卡奖的外语片奖。

以上这些奖是指人物奖,还应该有作品奖。原来的“建筑创作奖”应该是指有突出成就的建筑,强调创新,数量较少,但近年来有数量增加的趋势,2011年第六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优秀奖有35项,佳作奖有25项,有泛滥之嫌,且优秀奖多于佳作奖,不符合奖项越高数量越少的一般评奖规则,建议优秀奖不超过5项,佳作奖不超过10项,今年新一届建筑学会又创立了“建筑设计奖”,“是经国务院国评办核定,中国建筑学会主办的建筑工程领域科技奖项。该奖项旨在鼓励我国广大建筑工程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整体水平,推动我国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从此名称看,数量可以多一些,看评审规则,有点类似建设部的“优秀建筑设计奖”,从多方面综合评选的奖项,很多建筑主要是突出实用性、经济性。而“建筑创作奖”是建筑学会级别的奖项,似低于“建筑设计奖”,身份与水平似乎有些错位。这两种奖项,可以近期保持,均统一冠以“梁思成奖”的大名,同时研究完善,增加细化分类,如对于设计方案和建成实例,公建和住宅,特大型及大型、中型及小型、比小型还小的微型建筑,分别进行评奖,对公建和住宅还可以细分。另外可增设一些单项作品奖,如建筑作品的外观、平面、功能、节能等方面,非建筑作品的图书、论文、标准、软件等评奖,以及针对临时性的特殊情况的特别奖。

评奖的过程,不应该太神秘、只由少数评委说了算,而应该加强公开性、互动性、可观性、吸引力。评选对象的材料要网上展示,除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奖之外,还应该由建筑师和业主、公众等分别评奖;奖项级别、数量、评选标准和方法,也应该集思广益。“建筑创作奖”、“建筑设计奖”应该合并。

这是指对由中国建筑学会或类似机构公办的评奖的期望,如果有私人机构进行这样的评奖,也是好事,评选过程可以简单一些、神秘一些、自由一些,就像普利兹克那样。  

附:建议之二要点:中国建筑学会应该改变成建筑设计(建筑学)的学会。

在近六十年前中国建筑学会初创时,包括了结构、设备等方面,应该当时全国性学会组织不多的原因,中国建筑学会的级别也很高,现在各种学会很多、很细,建筑学会下属的十几分分会中,除了建筑师分会是建筑设计(建筑学)方面的,其他分会都已经成立了相应的独立的学会,仍然在建筑学会下面的分会,就有机构重叠、职责不清的问题,新一届理事会中非建筑学方面人员数量比以前增加(主要是政府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和开发商),建筑师分会作为其中的一个分会反而地位不高、身份不明。故,建筑设计以外的分会应该剥离,建筑师分会下属的委员会上升为分会,建筑师分会保留为做对建筑师行业服务的分会(相当于建筑师协会)。

文章来源:畅言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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