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造价工程师计价考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
(1)项目编码: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2)项目名称:应按专业工程计量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项目的实际确定。
(3)项目特征描述
1)必须描述的内容:①涉及可准确计量的内容,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②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如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③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如油漆的品种、管材的材质等。④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如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
2)可不描述的内容:①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如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特征。②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内容,如对石方的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的特征规定。③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内容,如对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拌和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及特征规定。④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内容,如对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的特征规定。
3)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①无法准确描述的的内容,如土壤类别,可考虑其描述为“综合”,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地质勘探资料自行确定土壤类别,决定报价。②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对这些项目可描述为见××图集××页号及节点大样等。③清单编制人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的,如土方工程中的“取土运距”、“弃土运距”等。
(4)计量单位:当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选择其中一个确定。
(5)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的计算必须依据一定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1)计算口径一致。
2)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按图纸计算。
4)按一定顺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