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沭阳县住建局切实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监管,确保全县预拌混凝土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健全企业登记备案、动态资质核查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未经备案登记的企业,不得向本地市场供应商品混凝土产品;按照全县工程建设规模及市场需求,对商混企业实施总量控制,新设立、易地迁建、新增生产线的商混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布点专项规划组织建设。
加强质量控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凡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二次检验。未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检验的,依法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规范市场行为。该局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的混凝土供应发包给多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不得恶意压价;施工企业严禁采购无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不得恶意压价;施工、监理企业履行原材料进场核查职责;所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混企业必须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开展专项检查。该局定期对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格查处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监理、检测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立即督促整改,并对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混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进入本地市场。(沭阳县住建局: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