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膨胀土地区路基的施工技术要点
(一)膨胀土地区原地面处理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堤原地面处理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填高不足1m的路堤,必须挖去地表30—60cm的膨胀土,换填非膨胀土,并按规定压实。
(2)地表为潮湿土时,必须挖去湿软土层换填碎、砾石土、砂砾或利用挖方坚硬岩石碎渣,或将土翻开,掺石灰稳定并按规定压实。
(二)膨胀土的填筑
(1)强膨胀土稳定性差,不应作为路基填料;中等膨胀土宜经过加工、改良处理后作为填料;弱膨胀土可根据当地气候、水文情况及道路等级加以应用,对于直接使用中、弱膨胀土填筑路堤时,应及时对边坡及顶部进行防护。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等采用中等膨胀土用作路床填料时,应作掺灰改性处理:改性处理后要求胀缩总率不超过0.7为宜。
(3)限于条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用中等膨胀土填筑路堤时,路堤填成后,应立即作浆砌底护坡封闭边坡。当填至路床底面时,应停止填筑,改用符合规定程度的非膨胀土或改性处理的膨胀土填至路床顶面设计标高并严格压实。如当年不能铺筑路面,作为封层的填筑厚度,不宜小于30cm,并做成不小于2%的横坡。
(4)使用膨胀土作为填料时,为增加其稳定性,可采用石灰处治,石灰剂量可通过试验确定。
(5)可用接近最佳含水量的中等膨胀土填筑路堤,但两边边坡部分要用非膨胀土作为封层。路堤顶面也要用非膨胀土形成包心填方。挖方地段当挖到距路床顶面以下30cm时,应停止向下开挖,并挖好临时排水沟。待作路面时,再挖至路床顶面以下30cm,并用膨胀土回填,并按要求压实。
(三)膨胀土地区路基碾压施工
(四)膨胀土地区路堑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