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确定反垄断第一目标:电力
全面放开二孩、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制度、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以上政策被视为上周四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最引人注目的亮点。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面勾勒出未来五年中国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这些规划中不乏振奋人心的消息。不过,人们更关心的是蓝图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即政策如何落地。
最值得关注的是,《建议》指出,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我们注意到电力被放到了第一位。
中国电力行业存在三种既要明确界定又要加以区分的垄断形态,即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电力是垄断行业“四大家族”之首,电网里藏着巨大的利润黑洞。
与此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深刻的矛盾和问题。其中,交易机制缺失、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等问题仍然突出,造成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电力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因此,推进电力反垄断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与此同时,“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细读建议可以发现,“民营企业”“民间资本”“社会资本”的字眼在多个地方出现,涉及包括石油、电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银行业等在内的多个领域。从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到减少行政审批等举措,意味着未来几年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将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中国经济的活力。
考虑到行政垄断是妨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主要矛盾,有专家建议把反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并建立反垄断审查制度。
五中全会还决定,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的提法,之前的法律中也是没有的,这将进一步推动经济立法,特别是宏观调控立法的完善。其实,在10月1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提出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的目标。
这份意见中也明确提到,加快修订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以价格法、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法规,及时制定或修订政府定价行为规则以及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听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