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院[2015]86号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要求,为了满足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需求,现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授的对象
1、2015年度已申请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2、历年来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未注册人员;
3、2015年度跨省变更到浙江且未参加网络教育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4、外省通过201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拟在我省注册的人员;
5、历年初始注册未参加面授学习,现申请补习的造价工程师。
二、面授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12月3日
2、地点: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
具体地址: 杭州市学院路126号
三、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报到时须缴纳继续教育培训费350元,学习教材及资料费70元。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计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学时(无需提前报名,直接按期次参加);
2、报到、缴费由本人办理,请提前安排好时间,按照培训期次参加,中途不得请假;
3、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培训点可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5、培训点没有对外停车场,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571-85269209、88079802;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81023995;住宿可以联系89968667。
附件 :培训期次表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23日